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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定星历考原卷三

来源:天星择日 时间:2013-12-09 00:00:00 作者:

御定星历考原卷三

御定星历考原卷三

月事吉神

天道

《乾坤宝典》曰:“天道者,天之元阳,顺理之方也。其地宜兴举众务,向之上吉。”

《广圣历》曰:“天道,正月九月在南方;二月在西南方;三月七月在北方;四月12月在西方;五月在西北方;六月10月在东方;八月在东北方;11月在东南方也。”

按:天道者,天德所在之方也。义见下节。

天德

《乾坤宝典》曰:“天德者,天之福德也。所理之方,所直之日,可以兴土功、营宫室。”

《堪舆经》曰:“天德者,正月丁,二月坤,三月壬,四月辛,五月乾,六月甲,七月癸,八月艮,九月丙,10月乙,11月巽,12月庚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四孟之月,以阴干为天德者,是天道惠其未生也。正月丙火生,而丁火未生;四月庚金生,而辛金未生;七月壬水生,而癸水未生;10月甲木生,而乙木未生;故以阴干为德也。四季之月,以阳干为天德者,是天道惠其自墓也。三月壬水墓,六月甲木墓,九月丙火墓,12月庚金墓,故以阳干为德也。四仲之月,以四维之卦为德者,是天道变化成功也。二月万物将生,致役乎坤也;五月阴气将生,乾道变化也;八月万物将收,成言乎艮也;11月阴气散,阳气入巽入也,风以散之也。”

按:天德者,三合之气也。如正、五、九、月建,寅午戌合火局,故以火为德。正月丁,九月丙,五月乾,戌火墓在乾宫也。二、六、10月建,卯未亥合木局,故以木为德,六月甲、10月乙、二月坤,未木墓在坤宫也。三、七、11月建,辰申子合水局,故以水为德,三月壬、七月癸、11月巽,辰水墓在巽宫也。四、八月、12月建,巳酉丑合金局,故以金为德,四月辛、12月庚、八月艮,丑金墓在艮宫也。寅申己亥月,乃五行长生之位,故配阴干;辰戌丑未乃五行墓库之位,故配阳干;子午卯酉乃五行当王之位,故以配墓辰,本宫之卦不用支,而用干者,支地也,干天也,名曰天德,故用天干。又用四卦以代辰戌丑未者,不用地支,故也。

月德

《天宝历》曰:“月德者,月之德神也。取土、修营,宜向其方,宴乐、上官,利用其日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月德者,正、五、九月在丙,二、六、10月在甲;三、七、11月在壬;四、八、12月在庚。”
  
 曹震圭曰:“月德者,月中之阳德也。故干为尊,枝为卑,是臣求君德也。以三合五行阳干为德。假令寅午戌三合为火,以丙为德,是各求自旺之干为应,助也。余仿此。

天德合

《天宝历》曰:“天德,合者,合德之神也。所理之方,宜营构宫室、修筑城垣,所直之日,宜覃恩、赐赦、命将、出师、祷礼山川、祈请福愿。”
  
 《历例》曰:“天德,合者。正月壬、三月丁、四月丙、六月已、七月戊、九月辛、10月庚、12月乙是也。四仲之月,天德居四维,故无合也。”
   
 按:天德,合者。即各以其月,天德所合之干为之。”

月德合

《五行论》曰:“月德合者,五行之精符。会,为合也。所理之地,众恶皆消,所直之日,百福并集,利以出师、命将、上册、受封、祠祀、星辰、营建宫室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月德,合者。正、五、九月在辛;二、六、10月在巳;三、七、11月在丁;四、八、12月在乙。”

按:月德,合者。即各以月德所合之干为之。

月空

《天宝历》曰:“月空者,月中阴德之神。所理之地,宜会亲姻、安产室。所直之日,宜设筹、谋定、计策、陈剥利害、献封表章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月空者,正、五、九月壬,二、六、10月庚;三、七、11月丙;四、八、12月甲。”

曹震圭曰:“月空者,月内不掌吉凶,待时而动之神也。盖寅午戌月,火王用事,壬水无用,亦不能克火王也,故谓之月空,余仿此。

天恩

《天宝历》曰:“天恩者,施德宽下之辰也。天有四禁,常开一门,甲为阳德配巳,成养育之功,故甲配子,己配卯、酉,各五日而为恩也。南方,衰谢之地,无施之方,故不配之。万物非土不生,故以巳土配甲,成功其日,可以施恩、赏布、政事、恤孤、惸兴、宴乐。”

 《历例》曰:“常以甲子至戊辰,己卯至癸未,己酉至癸丑,凡一十五日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天有四禁,子、午、卯、酉也。子为元武门,午为明堂门,卯为日门,酉为月门。盖圣人居明堂而治天下,故常开此门。易所谓圣人南面听天下,向明而治者也。甲为乾之纳,巳为离之纳,甲先天乾居正南,后天离居正南,故以甲配子,己配卯酉,然则不配午者,以甲巳皆南方卦之纳甲也,各进五辰而不及六者,谓五为君位,中央之数,不可过也。故各配五日,合之成一10有五,为天恩,上吉日。

天救

《天宝历》曰:“天赦者,赦过宥罪之辰也。天之生育甲与戊,地之成立子午寅申,故以甲戊配成天赦,其日可以缓刑狱、雪冤枉、施恩惠、若与德神会合,尤宜兴造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春戊寅,夏甲午,秋戊申,冬甲子是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天赦者,乃天之赦过宥罪之神也。生万物者,土也,土之所居者,四季也,助土而成功者,甲巳也,子午者,阴阳气争之辰,是其罪也。寅申者,阴阳否泰之辰,是其过也。至此四辰,天道悯其罪过,故以甲巳配合,而助以救之,辰戌者,阳土也,以甲配之,春起甲戌,秋起甲辰。丑未者,阴土也,以巳配之,夏起己丑,冬起己未,皆四时长生前一辰,顺数至当王之阳辰是也。”

按:天赦,为救过之辰。则非以子午寅申为罪过也,盖子午寅申者,乃四时当王之阳辰,甲戊于十干中为最尊,所谓甲为诸神之首,戊以助甲成功也,故以配其日,皆取干不克支,有上能生下之意。如戊寅,木非土,不生也;甲午,木生火也;戊申,土生金也;甲子,虽非相生,若戊子,则以土克水,故以甲配之,且甲木生于亥水,亦生木也,故曰天赦。

母仓

《天宝历》曰:“母仓者,五行当王所生者,为母仓,如遇土王后则以己午为之。其日宜养育群畜、栽植种莳。“
  
 《历例》曰:”春,亥子;夏,寅卯;秋,辰戌丑未;冬,申酉;土王后已午。”

曹震圭曰:“生我者为母,积藏者为仓,故以名之。各以生当时五行之辰为之。“

按:春属木,水生之,故以亥子为母仓也。余仿此,不用干而用支者,支为地,有母道焉。万物生于土,有藏道焉。

月恩

《五行论》曰:“月恩者,阳建所生之干也。子母相从,谓之月恩。其日宜营造、婚姻、移徙、祭祀、上官、纳财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月恩者,正月丙、二月丁、三月庚、四月己、五月戊、六月辛、七月壬、八月癸、九月庚、10月乙、11月甲、12月辛。”

曹震圭曰:“月恩者,子母相从,是月建反生于彼,盖母生我,我生子之义。”

按:正月寅,阳木生丙阳火;二月卯,阴木生丁阴火,则各从其类也,余仿此。

生气

《五行论》曰:“生气者,极福之神也。其日宜修筑城垒、开道沟渠、起土修营、养育群畜、种莳,如出军战阵则宜背之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生气者,常居月建后二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生气者,万物所生之辰也。生育万物者,土也。土之所居者,四季也,四季者,乃四时五行所衰之辰也,自衰然后可生彼,故以四时前季辰为生物之位。假令冬水生春木,水衰于丑,生木于前,木之长生在亥也;木衰于辰,生火于前,火之长生在寅也;火衰于未,生金于前,金生于巳也,金衰于戌,生水于前,水生于申也。皆各居其后二辰,此其义也。”
  
 按:月建乃当王之气,不可以衰言也。且生气亦不耑在四维之位,亦不可耑以五行之长生言也,大抵月建者,当正王之位而前二辰,巳有生气,是未旺而将旺者也。如正月为三阳之月,而子则一阳己生,是为生气也。可与王日官日参看益明。

天喜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天喜者,庆喜之神也。其日宜封建、宴乐、策试、贤良、纳采、问名、拜官、庆赐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春午、夏丑、秋辰、冬未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天喜者,四时天道,喜爱之辰也。万物之喜爱者,无比于子母,谓春木生火为子,以火王于午,为天喜也;夏火生土,土无正位,遂以火为生,金实四时,代谢之理。”
   
 《洞源经》云:“火不克金,何王是也。故以金为子,金之所居者丑,以丑为天喜也;秋金生水,为子水之所居者辰,以辰为天喜也;冬水生木为子,木之所居者未,以未为天喜也;火不喜其所居,而喜其王者,春气发泄,万物始生,未成体实而无所居故,取王为喜也,别阴阳家亦以所居为天喜。”
   
 按:通书所载,春皆以戌为天喜,盖春木生火,火墓于戌也,余曹氏之说得之。

天仓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天仓者,天库之神也。其日可以修仓库、受赏赐、纳财、牧养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天仓者,正月起寅,逆行十二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仓者,藏也。月建私藏之神也,盖建寅之月,天地交泰,阴阳各半而气同,故共藏于本建,至二月,阴阳气离,则建事于前,私藏于后,故历丑逆行,至七月,阴阳否,其气又同,阴阳各半,亦同藏于申也。”

天马

《神枢经》曰:“天马者,天之驿骑也。其日宜拜公卿,择贤良,宣布政事,远行出征。”
李鼎祚曰:“天马者,正月起午,顺行六阳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天马者,是乾体,六阳用事之神也。建戌之月,剥卦直事,惟余上九一阳爻,辞云,硕果不食,是阳不可以尽剥,故建戌之月,复得本位,为乾之世爻。易云,乾为天、为马,因以名之。”
 
 按:乾卦纳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,从初九顺配之,天马则四、10月在子意者,四月乾卦,10月建亥,又在乾宫,故以配乾之初九欤?与曹氏之说相发。

又按:午为马,故正月起午,马健行,故顺历六阳辰。又天马与白虎同见后。

驿马

《神枢经》曰:“驿马者,驿骑也,其日宜封赠官爵、诏命公卿、远行赴任、移徙迁居。”

李鼎祚曰:“驿马者,正月起申,逆行四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驿马者,五行将病,得见妻子。似人值困途,逢妻子者也。假令寅午戌火也,病于申,中有庚为妻,戊为子,故以申为马;申子辰水也,病于寅,中有丙为妻,甲为子;亥卯未木也,病于巳,中有戊为妻,丙为子;巳酉丑金也,病于亥,中有甲为妻,壬为子也。”

《洞源经》云:“既病,见子,驿马到来。”

 

天医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天医者,天之巫医。其日宜请药、避病、寻巫、祷祀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天医者,正月起戌,顺行十二辰。”

《曹震圭》曰:“天医者,三合后辰,能使万物死而复生,损而复益。如正月建寅,三合为寅午戌,而戌为寅之后辰是也。余仿此。”

六合

《神枢经》曰:“六合者,日月合宿之辰也。其日宜会宾客、结亲姻、立契券、合交易。”

李鼎祚曰:“正月在亥,逆行十二辰。”

按:六合者,月建与月将相合也。义见第一卷。

三合

《曾门经》曰:“三合者,异位而同气也。寅午戌,火之三合;巳酉丑,金之三合;申子辰,水之三合;亥卯未,木之三合。其日宜结会、亲姻、和合、交易、修营、起土、立木、上梁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正月在午、戌;二月在未、亥;三月在子,申;四月在丑、酉;五月在寅、戌;六月在卯、亥;七月在子、辰;八月在丑、巳;九月在寅、午;10月在卯、未;11月在辰、申;12月在丑、巳。”
 
 按:三合者,各与其月建会成三合局也。义见第一卷。

福德

《总要历》曰:“福德者,月中福德之神也。其日宜祀神祗、求福愿、修宫室、献封章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福德常居月建前二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建前二辰者,是月所生之子,以其当相气在前为引,与我能为福、为德之神也。故易卦以子孙爻为福德,其义一也。大抵子能制乎鬼,使不害巳,故为福德。假令正月寅,以火生辰土为子,其土能制水鬼也;二月卯木,生巳火为子,火能制金鬼也;三月辰之衰木能生午火,为子去制金鬼也。余仿此。”  

按:十二地支各有所藏,若以前二辰为月建所生者,亦无不合,则生气之在月建前二辰,亦当取此义。

五冨

《总要历》曰:“五富者,富盛之神也。其日宜兴举运动、估市经求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正月起亥,顺行四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五富者,月中余盛之神也。盖寅午戌月,火王,喜亥中甲木而生;申子辰月,水王,爱巳中庚金而生;亥卯未月,木王,求寅木相助;巳酉丑月,金王,求申中庚金相益。故曰,余盛,此其义也。”

吉期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吉期者,吉庆之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出军、行师、攻城寨、兴吊伐、会亲姻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常居月建前一辰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吉期者,是月建腹心同契之侍臣也。盖常居建前一辰,可与要约吉事,故因名之。”

要安

《枢要历》曰:“要安者,月中吉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安抚边境、修茸城隍。”

《历例》曰:要安者,正月寅,二月申,三月卯,四月酉,五月辰,六月戌,七月巳,八月亥,九月午,10月子,11月未,12月丑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要安者,要而用之,可得安也。盖阳建之月,历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;阴建之月,历申、酉、戌、亥、子、丑也。如是,则阳辰之月用阳气,通泰之辰;阴辰之月用阴气,柔和之辰。类易卦之六爻刚柔相应之象。”

玉宇

《枢要历》曰:“玉宇者,月中贵神也。”所直之日宜修宫阙、缮亭台、结婚姻、会宾客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正月卯,二月酉,三月辰,四月戌,五月巳,六月亥,七月午,八月子,九月未,10月丑,11月申,12月寅。”
    
曹震圭曰:“玉宇者,月建所安之室也。卯酉者,日月之门,分界之位。东南方,阳位也,为外、为前、故阳建居之;西北方,阴位也,为内、为后、故阴月居之。似人之居处,男居于前,女居于后也。”

金堂

《枢要历》曰:“金堂者,月中善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营建宫室、兴造修筑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正月辰,二月戌,三月巳,四月亥,五月午,六月子,七月未,八月丑,九月申,10月寅11月酉,12月卯。”

曹震圭曰:“金堂者,建神安乐之堂也。常在玉宇之前,似王公建修宅第之次序也。”

敬安

《枢要历》曰:“敬安者,恭顺之神也。所直之日宜睦亲族、叙尊卑、纳礼仪、行庆赐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敬安者,正月未,二月丑,三月申,四月寅,五月酉,六月卯,七月戌,八月辰,九月亥,10月巳,11月子,12月午。”

曹震圭曰:“敬安者,是阴阳相会之义也。阳会阴而必敬,阴会阳而必恭,若恭而敬,必得安也。盖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,阴气用事之辰,故阳辰之月会之;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,阳气用事,故阴辰之月会之;子午阴阳争,故自会也。其义如此。

普护

《枢要历》曰:“普护者,福庇之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祭祀、祷祠、寻医、避病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普护者,正月申,二月寅,三月酉,四月卯,五月戌,六月辰,七月亥,八月巳,九月子,10月午,11月丑,12月未。”

曹震圭曰:“普护者,乃月中普护万物无偏私之神也。常与要安相对,盖申、酉、戌、亥、子、丑乃阴权否窒之位,与阳建之月相配;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乃阳气通泰之位,与阴建之月相配。是月内阴阳暗有相护之神也。”

福生

《枢要历》曰:“福生者,月中福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祈福求恩、祀神致祭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福生者,正月酉,二月卯,三月戌,四月辰,五月亥,六月巳,七月子,八月午,九月丑,10月未,11月寅,12月申。”

曹震圭曰:“福生者,月内祈求福愿之神也。故与玉宇相对,谓玉宇为月建之所安,向之则所以邀福,月建顾其所向,亦所以造福也。”

圣心

《枢要历》曰:“圣心者,月中福神也。其日宜上表、章行、恩泽、营百事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圣心者,正月亥,二月巳,三月子,四月午,五月丑,六月未,七月寅,八月申,九月卯,10月酉,11月辰,12月戌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劳而不敢安者,圣人之心也。盖阳辰之月,顺理阳卦之位,阴辰之月,顺治阴卦之位。圣人居中,治理八方,阴阳各当,使君子小人无交错也。初寅之月,起于乾宫亥者,是顺天之道也。”

按:正、三、五、七、九、十一为阳建之月,故从亥至辰配乾、坎、艮、震四阳卦;二、四、六、八、10、十二为阴建之月,故从巳至戌配巽、离、坤、兑四阴卦。

益后

《枢要历》曰:“益后者,月中福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造宅舍、筑垣墙、行嫁娶、安产室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正月子,二月午,三月丑,四月未,五月寅,六月申,七月卯,八月酉,九月辰,10月戌,11月巳,12月亥。”

曹震圭曰:“益后者,于子嗣有补益之神也,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为阳气之位,以阳建之月配之;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为阴气之位,则以阴建之月配之。阴阳会和,既生男女,当夫训其男,妇教其女,使男从夫道,女从妇德,各从其道,当有益后将来,故云益后。”

续世

《枢要历》曰:“续世者,月中善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结婚姻、睦亲族、祀神祗、求嗣续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续世者,正月丑,二月未,三月寅,四月申,五月卯,六月酉,七月辰,八月戌,九月巳,10月亥,11月午,12月子是也。”

按:续世者,月中继续之神也。常在益后后一辰,盖亦与玉宇金堂之相连者,同意。”

又按:自要安至续世,凡九神其起例,皆以六阴月与六阳月对冲。如正月寅,则二月申,正月卯,则二月酉是也。余仿此。

天后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天后者,月中福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求医、疗病、祈福、礼神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天后,正月起申,逆行四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天后者,驿马也,是五行受病,复见妻子,反有救助,而有食、有养也。似困而得马,饥而得食也。假命寅午戌火,以申为妻、为马,及有生戊为食也,故曰天后。后者,主生育万物,为万物之母,故因名之。”

天巫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天巫者,月中喜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合药请医、祀鬼神、求福愿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常居月建前二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天巫者,月中善神,能克除鬼杀也。义与福德同。

天愿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天愿者,月中善神也。所直之日宜嫁娶、纳财、敦睦亲族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天愿者,正月甲午,二月甲戌,三月乙酉,四月丙子,五月丁丑,六月戊午,七月甲寅,八月丙辰,九月辛卯,10月戊辰,11月甲子,12月癸未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天愿者,乃月建枝德合神也。阳前阴后五辰,各以阳干配之;四季月,以阴干配之。若遇四孟及丑、未、子、午者,无合。盖谓亥巳为阴阳终极之辰,寅申为阴阳否泰之辰,丑未为阴阳绝蔑之辰,子午为阳消阴长之辰。故不可为合也。十干巳为六贼,庚为白虎,壬为元武,故不可用也。若逢忌用之辰,以前后近者用之。假今正月未为枝德,今忌用,取近未者午,以王干甲配之,得甲午也。二月甲戌,三月乙酉,四月丙子。五月忌亥,退合丑就以丁配,故得丁丑,六月忌寅就午,六合以戊配得戊午,七月否建之辰,忌丑就寅,寅中有甲,从其泰也,八月忌庚用丙,谓金生于己,巳中有丙火也,配得丙辰,九月辛卯,10月忌壬,以戊之阳土,能聚水溃易,有比卦之义,故得戊辰,11月以其自建者,谓前后皆无所配,然建子之月,未可假力于人,其忌壬用甲者,是待其子有所助也,12月忌申,以就近申之未,故得癸未。其义如此。

四相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四相者,四时王相之辰也。其日宜修营、起工、养育、生时、栽植、种莳、移徙、远行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春丙丁,夏戊巳,秋壬癸,冬甲乙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四相者,养育之道。母生子也,春木王,生丙丁;夏火王,生戊巳;秋金王,生壬癸;冬水王,生甲乙;惟庚辛者,金也能杀万物,故不用。”

四时天德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四时,天德者四序中德神也。其日宜庆赐、宴乐、拜官、赏贺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春午,夏辰,秋子,冬寅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子、寅、辰、午乃东方生育之阳辰,故用事吉也。申、戌者,西方之杀气,故不可用也,各以四时所生之阳辰而为之,是我生者为德也,亦名时德。”

按:时德与四相同义,春木生午火,夏火生辰土,秋金生子水,冬水生寅木也。四相取天干,时德取地支。”

阳德

《总要历》曰:“阳德者,月中德神也。所直之日宜交易、开市、结亲姻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正月起戌,顺行六阳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阳德者,乾阳之道也。阳道不可以尽剥,故正月起戌,应乾之上九,戌者,乾之世爻。又五月一阴生,即配于午,顺历乾之六爻。六阳月,居语寅午戌,火炎上,为尊、为夫也。六阴月,临于申子辰,水润下,为卑、为妇也。故所直之日,长幼有序,夫妇有别,是嘉会、合礼之辰。故宜如此。

阴德

《总要历》曰:“阴德者,月内阴德之神也。所直之日宜施阴隲、行惠爱、雪冤枉、举正直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正月起酉,逆行六阴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阴德者,是月中坤阴之道也。正月起于酉,应坤之上六,酉者,坤之世爻,故从酉逆历坤之六爻,坤者,厚德载物也,含弘光大,万物资生。故宜如此。

解神

《总要历》曰:“解神者,月中善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上词章、雪冤枉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正二月申,三四月戌,五六月子,七八月寅,九10月辰,11月12月午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解神者,月中对奏直谏之臣也。常居与月建相对之阳辰,与太岁中奏书一义。盖忠直之臣,不处私阴之位也。”

六仪

《神枢经》曰:“六仪者,月中吉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牧养、生财、栽植树木、结亲纳礼、视事临官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正月起辰,逆行十二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六仪者,月中内正礼仪,使阴建无敢私邪之神也。月厌主事暗昧、不正之神,故六仪与敌冲,以威厉之使,不敢妄失仪容也,因以名之。常与阴建对冲者是也。

时阳

《总要历》曰:“时阳者,月中阳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叙婚姻、行宴乐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常居月建后二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时阳者,月内掌阳气之神,父夫之象,故阳之主事,威仪,正直,有礼义,仪容。故其日宜叙婚姻、行宴乐。其起例见下节。

时阴

《总要历》曰:“时阴者,月中阴神也。所直之日,宜运谋算、画计策、睦子孙、会亲友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常居月建前四辰。”

曹震圭曰:“时阴者,月内阴气之神,母妇之象,故阴神主事,机密不测,故其日宜运谋算、画计策、会亲友、睦子孙。起例常以月建加功曹子上。所得之辰为时阳。午上所得之辰为时阴。谓子者一阳初生也。故时阳取焉。午者一阴初生也,故时阴取焉,寅者,艮方成终、成始之住,三阳交泰之所,故以加之。太乙家常以计神加和德,其义一也。


兵吉 兵福 兵宝

《总要历》曰:“兵吉、兵福、兵宝者,皆月内用兵之吉辰也。其日宜出师、命将、攻伐、略地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兵吉者,正月子、壬、寅、卯;二月亥、子、丑、寅;三月戌、亥、子、丑;四月酉、戌、亥、子;五月申、酉、戌、亥;六月未、申、酉、戌;七月午、未、申、酉;八月巳、午、未、申;九月辰、巳、午、未;10月卯、辰、巳、午;11月寅、卯、辰、巳;12月丑、寅、卯、辰。”

兵福者,与月建同行。

兵宝者,月建前一辰也。

曹震圭曰:“兵吉,逐月渐退一辰者,是兵家无有妄进,无有躁动之意。故云兵者不祥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也。又易卦师之六四曰,师,左次无咎。言左次,则为退舍也,故见可而进,知难而退,师之常也。又太白阴经曰,未见而战,虽众,必溃;见利而战,虽寡,必胜。是兵家不可以妄举轻进,此阴阳之戒也。”  

兵福、兵宝者,乃当时王相之辰也。

《太白阳经》曰:“五帝所在,不可出军向之,必败。春东方,夏南方,秋西方,冬北方。又云春不东行,是谓伐生,百事不成;夏不南行,是谓伐强,兵卒多殃;秋不西行,是谓伐熟,兵将不复;冬不北行,是谓伐藏,士卒多伤。故月建所在为王相之方,我用而我利也。”

王日  官日  相日  民日  守日

《坛经》曰:“王、官、相、民、守日者,皆月内视事之吉辰也。所直之日,宜命将登坛、袭爵受封、上官赴任、临政亲民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王日者,春寅,夏巳,秋申,冬亥。今易为官日 。官日者,春卯,夏午,秋酉,冬子。今易为王日。相日者,春巳,夏申,秋亥,冬寅。民日者,春午,夏酉,秋子,冬卯。守日者,春酉,夏子,秋卯,冬午。”

曹震圭曰:“王日者,四时正王之辰,四正之位,帝王之象,故得其政治也。官日者,四时临官之辰,诸侯之象。相日者,四时官日所生也,相气之辰,宰相之象。民日者,四时死绝之辰,庶民之象。守日者,四时胎绝之辰,无气能自固守,以待将来,各取其义,以为名也。”

天宝  天对  天玉  天岳  天符  执储

《枢要历》曰:“天宝、天对、天玉、天岳今疑天岳非吉神、天符、执储,皆月内明星也。所直之日,各宜修宫室、缮城郭、纳亲礼、进人口。”
  
 《历例》曰:“天宝者,正月起辰;天岳者,正月起申;天符者,正月起戌,皆顺行六阳辰。天封者,正月起已;天玉者,正月起未;执储者,正月起丑,皆顺行六阴辰。”
  
  曹震圭曰:“此天黄道也,盖天者,万物之主;黄者,中央之色,道者,乃天皇居九重之内,出入所履之道也,故名曰天黄道,其神逐年月日各有所主。易传云乾为天、为君、为父。是天皇之正位也。主御群灵、司万物、土死,故曰司命。亦能掌握万物,故又名曰天符,今皆作天府。此乾卦之主也,初行其道,起于戌,是乾之世爻纳甲也,其对冲巽宫为明堂,是天皇治事之宫也。圣人南面而听天下,故以巽为明堂,又名曰执储,是天皇所操执,以除暴虐也,故曰齐乎巽。初行其道起于丑,是巽之初爻纳甲也,其明堂之左有青龙,宰相之象,是震宫也,震为雷、为龙,故曰青龙,又名曰雷公,初行其道起于子,是震之初爻纳甲也,其明堂之前有朱雀,是离宫也,又曰飞流,故离为火,朱雀,飞流之象,初行其道起于卯,是离卦初爻纳甲也,其明堂之右有白虎,将军之象,又曰天棒,是天皇之先驱也,又曰天马,是天皇之所乘也,初行其道起于午,是震卦外体之纳甲也,谓震为大臣之象,向外则为将军也,其天皇之右,有玉堂,是天皇寝安之宫,天后之位,是坤宫也,又曰天玉,走天皇宠爱之所,初行其道起于未,是坤之初爻纳甲也,天皇之左,有金柜,是宝藏之府库,艮之位也,又曰天宝初行,其道起于辰,是艮卦初爻纳甲也,天皇右旁有天德,兑也,是天皇施仁布德、喜乐之宫,又曰天对,是天皇纳谏、听政、论道、经邦之所,初行其道,起语巳,是兑之初爻纳甲也,天皇左旁,有天刑,坎也,劳卦也,是掌刑罚之所,又曰蚩尤。蚩尤者,虐民之神,初行其道起于寅,坎之初爻纳甲也,白虎,天棒之后有天牢,又曰天狱,是囚禁之所也,配之朱雀,明堂之间,盖使刑禁明而无私也。初行其道起于申,是坎之外体纳甲也,故云劳乎坎也,天皇、天牢之间有元武,又曰除私,是邪妄之臣,故论正道必有谗言,举正直则邪妄亦进。易卦爻辞,半君子半小人,则天下之道然也。初行其道起于酉,是离卦外体纳甲也,故离为朱雀、飞流,皆小人之辈也,中宫之位有勾陈,是天皇嫔妃之位,天帝之所居也,初行其道起于亥,是乾宫之阴辰,兑宫之外体纳甲也,盖兑者,说也,是天皇喜悦之宫也,故用配焉丈,曰天岳,疑是天狱,岳者,山之高地祗也,在天必无此,雷公,本吉神也,非凶神也,今故以天岳为天狱凶神,以雷公可为吉神,又曰,易卦纳甲各有逆顺,今六阴之神,亦顺者,谓奉上之礼不可以逆,其情是天道顺动而无逆也。”

按::曹氏之说合黄黑二道而论之也,其次序起例并见第五卷。

青龙  明堂  金柜  天德  玉堂   司命

《神枢经》曰:“青龙、明堂、金柜、天德、玉堂、司命皆月内天黄道之神也。所直之日皆宜兴众务,不避太岁、将军、月刑,一切凶恶自然避之。”

李鼎祚曰:“青龙正月起子,金柜正月起辰,司命正月起戌,皆顺行六阳辰也。明堂正月起丑,天德正月起巳,玉堂正月起未,皆顺行六阴辰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明堂即执储金,柜即天宝,天德即天对,玉堂即天玉,司命即天府,其名虽异,其理一也。”

义见前篇。

枝德

经曰:“枝德者,地支带德也。所直之日宜修造筑垣。”
《历例》曰:“枝德者,正月在未,顺行十二辰。”

义见第二卷岁枝德节。

宝日  义日  制日

经曰:“宝日者,干生枝也。义日者,枝生干也。制日者,干克枝也。其日利行军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宝日者,丁未、丁丑、丙戌、甲午、庚子、壬寅、癸卯、乙巳、戊申、己酉、辛亥、丙辰。义日者,甲子、丙寅、丁卯、己巳、辛未、壬申、癸酉、乙亥、庚辰、辛丑、庚戌、戊午。制日者,乙丑、甲戌、壬午、戊子、庚寅、辛卯、癸巳、乙未、丙申、丁酉、己亥、甲辰是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干生枝者,得其天时也;枝生干者,得其地利也;干克枝者,得其人和,我可制彼也。故干为天、为我,枝为地为彼也。”

大明

唐·李淳风将诸家阴阳书总集一十五日,谓之大明,其日宜举动百事。

《历例》曰:“大明者,辛未、壬申、癸酉、已卯、壬午、甲申、壬寅、甲辰、丙午、已酉、庚戌、丙辰、己未、庚申、辛酉是也。

曹震圭曰:“不用亥、子、丑、巳四枝,乙、丁、戊三干者,何也?盖子、丑北方之位,阴阳始立之辰。其道暗,故不用也。亥、巳为阴阳极终之位,反于不显,亦不用也。乙为草族,其体不真,丁为灰火,其光不照,戊为王土,其体不动,故不用也。别的10四日,各有所论。如寅午戌火也,甲土也,土中之火不显也。卯未木也,癸为阴微之火,居木中,有烟无焰也。辰戌王土也,壬为水也,若相加,则两无成也。寅戌火未盛也,丙从水,减微火也,寅午戌火,庚金也,相加则亏损也。辛卯、丙申亦然。”

七圣日

唐·贾耽集黄帝、元女、文王、周公、孔子、天老、董仲舒通用之日,谓之七圣。总三十七日,其日宜兴动百事。七圣者,丙寅、丁卯、戊辰、己巳、壬申、癸酉、甲戌、乙亥、丙子、丁丑、庚辰、辛巳、甲申、乙酉、戊子、己丑、庚寅、辛卯、甲午、乙未、戊戌、己亥、壬寅、癸卯、甲辰、乙巳、戊申、己酉、庚戌、壬子、癸丑、甲寅、乙卯、戊午、己未、庚申、辛酉。

神在日

唐·贾耽总集三十五日,为之神在。其日宜祷祠、祭祀、实受其福。神在日者,甲子、乙丑、丁卯、戊辰、辛未、壬申、癸酉、甲戌、丁丑、己卯、庚辰、壬午、甲申、乙酉、丙戌、丁亥、己丑、辛卯、甲午、乙未、丙申、丁酉、乙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己酉、庚戌、乙卯、丙辰、丁巳、戊午、己未、辛酉、癸亥

曹震圭曰:“子者,阴阳未显,祸福未分,故不获福也。惟甲子乃阴阳始建之辰,群灵皆在,故宜用焉。寅者,阳气发泄之辰,阴气消尽之位,鬼神者,阴气也,消减则亡,故不在焉。亥巳者,阴阳极终之辰,亦不受福也,惟乙巳、丁巳阳光相助,丁亥、癸亥阴气暗助,此四辰亦可祭也。壬癸者,阴气水也,鬼神之属也,四季者,墓土也,若相加得壬辰、壬戌、癸丑、癸未,此四日,是鬼神自受克制,故不获福也。别的庚午、戊戌、辛丑、癸卯、甲辰、庚申,此六日未详其义。”
  
 《三历撮要》云:“旧历错悮,今依官历改正,未审旧历为非,新历为是也。”

五合日

《枢要历》曰:“五合者,月内良日也。其日宜结婚姻、会亲友、立券交易。”

《历例》曰:“五合者,寅卯日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十干者,夫之象,十二支者,妇之象。今自子为始,以甲相配,至酉而止,不及戌亥,然戌能进五辰,配寅中之甲,亥能进前五辰,配卯中之乙,而成夫妇会合之礼,故曰五合。若其他则进五无所配也,虽有辰配申中之庚,巳配酉中之辛,而申酉反为五离者。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,杂则相乖,合则暌离也,故曰五离,忌见本节。

除神

按::通书以申酉日为除神,与五合对冲之日也。宜沐浴、祓除、灾眚。

阴阳不将

《天宝历》曰:“阴阳不将者,以月建为阳,谓之阳建,正月起寅,顺行十二辰,月厌为阴,谓之阴建,正月起戌,逆行十二辰,分于卯酉,会于子午,厌前枝干自相配者,为阳将,厌后枝干自相配者,为阴将。厌后干配厌前枝,为阴阳俱将。厌前干配厌后枝者,为阴阳不将也。阳将伤夫,阴将伤妇,阴阳俱将,夫妇俱伤,阴阳不将,夫妇荣昌。戊巳之干位在中央,戊为阳将寄于艮,巳为阴将寄于坤。经云,春冬巳不将,秋夏戊不将。

《历例》曰:“阴阳不将者,正月辛亥、辛丑、辛卯、庚子、庚寅、己亥、己丑、己卯、丁亥、丁丑、丁卯、丙子、丙寅;二月庚子、庚寅、庚戌、己亥、己丑、丁亥、丁丑、丙子、丙戌、丙寅、乙亥、乙丑;三月己酉、己亥、己丑、丁酉、丁亥、丁丑、丙戌、丙子、乙酉、乙亥、乙丑、甲戌、甲子;四月丁酉、丁亥、丙申、丙戌、丙子、戊戌、戊申、戊子、乙酉、乙亥、甲申、甲戌、甲子;五月丙申、丙戌、戊申、戊戌、癸未、乙酉、乙亥、甲申、甲戌、癸未、癸酉、癸亥;六月乙未、乙酉、戊戌、戊申、戊午、甲午、甲申、甲戌、癸未、癸酉、壬午、壬申、壬戌;七月乙巳、乙未、乙酉、戊午、戊申、甲午、甲申、癸未、癸酉、癸巳、壬申、壬午;八月甲辰、甲午、甲申、戊辰、戊午、戊申、癸巳、癸未、壬辰、壬午、壬申、辛巳、辛未;九月戊辰、戊午、癸卯、癸巳、癸未、壬辰、壬午、辛卯、辛巳、辛未、庚辰、庚午;10月癸卯、癸巳、己卯、己巳、壬寅、壬辰、壬午、辛卯、辛巳、庚寅、庚辰、庚午;11月壬寅、壬辰、巳丑、己卯、己巳、辛丑、辛卯、辛巳、庚寅、庚辰、丁丑、丁卯、丁巳;12月己丑、己卯、辛丑、辛卯、庚子、庚寅、丁丑、丁卯、丙子、丙寅、丙辰、庚辰。”

按::厌前枝干自相配者,为阳将,是纯阳无阴也;厌后枝干自相配者,为阴将,是纯阴无阳也;厌后干配厌前枝者,为阴阳俱将,是阴非其阴,阳非其阳,则其道相乖也。盖干为阳,当居于前,枝为阴当从其后,是夫唱妇随之理。故厌前干配厌后枝,为阴阳不将也。

周堂

 

《历曰》:大月从夫,顺数;小月从妇,逆数。值第堂、厨竈日宜用之。如值翁姑日。而无翁姑者亦可用。
  
 曹震圭曰:“乾为父,故配翁也;坤为母,故配姑也;坎为宅第,居北向南也;艮为竈,丙火长生之位也;巽为厨,是万物洁齐之所也;离为夫,南方阳位,男正位平外也;震为妇厨竈之间,妇所在也;兑为堂,在翁姑之间,其所安也。大月从夫顺数,小月从妇逆行,是夫尊而妇卑,阳顺而阴逆之理也。遇翁姑夫妇者凶,第堂厨竈者吉,或以第为兄弟之弟,误矣。”

鸣吠日

一行云:“鸣吠者,五姓安葬之辰也。用之者得金鸡鸣,玉犬吠,上下不呼,亡灵安稳,子孙富昌。如用破地则后,其日择克姓者用。鸣吠日者,庚午、壬申、癸酉、壬午、甲申、乙酉、庚寅、丙申、丁酉、壬寅、丙午、己酉、庚申、辛酉也。”

曹震圭曰:“金鸡者,兑也,兑宫酉也;玉犬者,艮也,艮为犬也。大抵外宅之要在山泽地势,是坤艮兑也。故以坤兑往来,加艮顺布八卦,视艮所临之辰,为良也。如兑加艮,则艮临离午也,又以离加艮则艮临兑酉也,又以坤加艮,则艮临坤未申也,又以艮自加艮丑寅也,丑未二辰,乃墓绝无气之位,故不可用。又十干之中,戊为阳土,以配中宫、明堂之位,不可用也;甲午、甲寅、丙寅者,乃自死、自旺、自生之日,故不用。止余一10四日,为鸣吠吉日也。又地理新书《括地图》云,去东海,有桃都山,大桃树盘曲三千里,上有一金鸡下有二神人,一名郁,一名垒,各持苇索,用捉不祥之鬼,及天将旦日,照金鸡鸣天下,众鸡悉从而鸣,金鸡鸣讫,下食恶鬼,金鸡鸣时,百鬼皆走避也。鸣吠对日一行,经云,鸣吠对日者,是五姓外宅用之破土斩草也。

鸣吠对日者,丙寅、丁卯、丙子、辛卯、甲午、庚子、癸卯、壬子、甲寅、乙卯也。

按:鸣吠对者,乃与鸣吠对冲之日,其己丑日无对冲,庚寅与甲申、壬寅与丙申又互为对冲,故止余九日。今取10日者,盖甲午日虽不用为鸣吠,然其对冲庚子,可用为鸣吠对也。若甲寅之对庚申,丙寅之对壬申,则鸣吠日中巳用之矣。惟甲午疑应作甲子,盖甲子本与庚午对冲,且既用庚子,不宜并用甲午也。恐传者有悮。

御定星历考原卷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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